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完美体育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6-29 03:09: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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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项目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进度滞后,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到货、安装、调试。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5)。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保证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由于受项目所在区域环保管控要求、宏观环境因素、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使得土建施工进度延后,“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该等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完成,装修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生产、检测设备已购买,并且部分设备已到货,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进度滞后,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到货、安装、调试。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完美体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0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251,5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23)。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小,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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