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6-29 03:08:22    浏览:

[返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福建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进出口银行福建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两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会议表决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

  公司向进出口银行福建分行申请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进出口银行福建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两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元。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完美体育、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62,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145,931,472.00元。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8.19-0.50=7.69元/份;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19元/份调整为7.69元/份。

  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兴业科技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8.19元/份调整为7.69元/份。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搜索